据介绍,目前,国家助学贷款仅针对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办理。《通知》在两个方面作了拓展:一是开办单位从普通高校拓展到了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各类研究生培养单位;二是学生群体从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研究生拓展到了预科生。国家助学贷款拓展政策从2017年秋季学期起全面实施,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为进一步优化学生资助工作机制,切实把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落到实处,《通知》针对当前政策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四条措施。一是严格遵守规定程序和时间节点。二是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各类资助资金。三是加强资助机构建设。四是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
《通知》还提出要进一步加强资助育人工作。一是更好地体现人文关怀。在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时,要采用科学合理、更加人性化的方式,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情况等内容时,不应当涉及学生隐私。宣传学生励志典型时,涉及受助学生的相关事项,应当征得学生本人同意。二是强化资助育人功能。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将培养青年学生全面发展作为资助育人工作的目标,在奖助学金评选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等环节,加强励志教育、诚信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培养青年学生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要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确面对困难,引导他们积极主动地利用国家资助完成学业,增强受助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促进受助学生成长成才。
新闻热线/内容合作/媒体支持:0371-56279388
商务(广告)合作:0371-56279366
联系邮箱:79833471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