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一提的是,经营性收入方面,将对农户土地经营权入股部分采取特殊保护,探索实行农民负盈不负亏的分配机制。对此,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对记者表示,农户土地经营权入股要作为一种特殊的资产和特殊权益,不能像一般的农民资金入股一样承担风险。因为,一旦农民负亏就很有可能没有积极性入股。不能给农民带来收益,也会影响到农民收入的稳定性增长。
创业也是农民创收新的动力源。下一步将推动政策、技术、资本等各类要素向农村创新创业集聚,加大各方资源支持本地农民兴业创业力度。建立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基地)。建设一批众创空间、“星创天地”,降低创业门槛。
此外,在提高社保性待遇方面,将促进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资源向农村倾斜。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
郜亮亮认为,未来在促农民增收方面,一要提升农村劳动力的人力资本水平,增强就业能力和收入。加大新型职业农民等各类人才的培养力度。二是创新乡村产业发展,增加农民就业机会,提升工资性收入。三是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切实将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从财税制度改革方向来看,未来要着重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让农村居民合理分享地方财政中的土地升值收益。财政资金投入农业农村形成的经营性资产,要折股量化到户。通过收益分配制度改革,来稳定提高财产性收入。”北京师范大学收入分配研究院副院长万海远对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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