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地方债发行超4万亿元,全年发行接近尾声——地方债处收官阶段 补短板作用显现。
数据显示,无论是新增专项债还是新增一般债,发行任务均基本完成。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地方债补短板、促投资的作用受到高度重视。今年7月份以来,专项债发行加速,迎来了发行高峰期。央行坚持稳健中性货币政策基调,有效缓释了地方债供给高峰带来的资金面压力
10月30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首次发行地方政府债券60亿元,成为我国第37家地方债发行主体。
至此,今年以来备受关注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已接近尾声。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如何?财政和货币政策在债券发行中如何配合?就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有关机构和专家学者。
有效发挥补短板促投资作用
据中诚信国际统计,前10月地方政府债券共发行40554.14亿元,其中,专项债18911.51亿元,占比为46.63%,一般债21642.63亿元,占比为53.37%。从募集资金用途上看,新增债券达到21436.16亿元,占比52.86%;置换债券13127.71亿元,占比32.37%;再融资类债券5990.27亿元,占比14.77%。
至于地方债发行进度,财政部最新数据显示,截至10月18日,各地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8169.26亿元。其中,发行新增专项债券12648.26亿元,占全年新增专项债务限额13500亿元的93.7%;各地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21155亿元。其中,发行新增一般债券7891.68亿元,占当年新增一般债券限额8300亿元的95.1%。
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无论是新增专项债还是新增一般债,发行任务均基本完成。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地方债补短板、促投资的作用受到高度重视。今年7月份以来,专项债发行加速,迎来了发行高峰期。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项目管理,财政部门要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制度,优化专项债券发行程序,合理安排发行进度。
“在当前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宏观政策变中求稳的总基调下,需充分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快地方债尤其是专项债发行,提升地方政府专项债市场化水平,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在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重要作用。”中诚信研究院分析师汪苑晖表示。
“今年债券品种更加丰富,2018年财政部鼓励地方政府稳步推进债券创新,陆续推出了高校、医疗、污水处理等新型专项债,未来预计品种还将不断丰富。”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副院长郑春荣说。
8月份以来,财政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加大了对地方债发行的规范力度。比如,发布了地方政府债券公开承销发行业务规程、弹性招标发行业务规程,对地方债发行的细节和程序作出了规范,进一步完善地方债发行方式,提高债券发行效率,确保地方债顺利合规发行。
“在当前多项支持地方债发行政策效果逐步显现的情况下,地方债供给整体加大,交易整体活跃度也大幅上升。未来伴随地方债公开承销、弹性招标流程制度进一步完善,发行利率、发行价格确定方式等进一步规范化、市场化,市场各方对于地方债配置的积极性有所提升。”中诚信研究院分析师卞欢说。
财政货币政策协调市场稳定
今年7月份至9月份,受发行提速影响,每月地方债发行规模分别为7569.5亿元、8829.7亿元和7485.5亿元,合计发行23884.7亿元,占今年前10月地方债发行总规模的59%。
地方债集中发行,市场对资金的需求量往往会增大,会造成市场利率水平的波动。“为更好推动地方债发行,需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并搭配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卞欢说。
因此,在地方债发行集中的时段,央行一般会酌情增加公开市场投放。
面对地方债集中供给,央行坚持稳健中性货币政策基调,持续强调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加大对冲力度,灵活搭配货币政策工具,结合MLF投放及公开市场操作以维持流动性合理充裕。10月15日,央行降准1个百分点,释放了约7500亿元增量资金。
“三季度流动性整体较为平稳。”卞欢表示,仅在9月末多因素扰动下,如季末MPA考核、中秋国庆双假等,呈现出了小幅收紧态势。总体上看,市场流动性延续了合理充裕水平并实现平稳跨季,有效缓释了地方债供给高峰带来的资金面压力。
三季度,地方债需求愈加火爆,认购倍数屡创新高。比如,9月21日招标的江苏3年期土储债认购倍数高达40.9,显示出其吸引力。
卞欢认为,银行配置地方债的性价比很高,地方债本身信用风险较低,且投资地方债一般可形成存款,占用的风险权重较低,收益率显著高于国债和政金债,因此备受银行青睐。
同时,发行利率上浮也激发了地方债的配置热情。卞欢介绍,8月15日之后绝大多数地方债发行利率都上浮了40个基点以上,不同省份间的利率分化有所收敛。原本上浮利率较低的经济发达省份,由于发行利率大幅提高,地方债的配置和交易价值大幅提升,投资者认购积极性更强,地方债的配置热情也显著增加。
防范地方债务风险毫不松懈
“防风险”始终是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关键,在加速发行地方债的同时,国家高度重视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上述《指导意见》指出,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和金融风险,地方政府建设投资应当量力而行,加大财政约束力度,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充分论证资金筹措方案;严禁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严禁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
限额管理是地方债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地方债发行提速,是否会超过限额?对此,财政部近日表示,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进展顺利,发行规模严格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之内。
对于违法违规举债,财政部及有关部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今年以来,财政部多次通报了有关部门以及各地问责处理违法违规举债问题的情况,被问责的主体包括地方政府官员、融资平台负责人、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等。“今年以来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对违法违规举债行为的处罚更加细致、全面。”郑春荣表示。
审计署在9月底发布的第二季度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结果公告也显示,部分地区违规举债或虚增财力等,有6个省的9个市县(区)以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等方式,形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88.63亿元;6个省的11个市县(区)虚增财政收入48.33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对于加强债务管理,国家坚持隐性、显性债务双管齐下。汪苑晖认为,在遏制隐性债务方面,对融资平台融资行为的“负面清单”进一步细化明晰。
今年2月份,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发文从企业债券申报角度对平台企业举债行为提出明确要求,包括严禁将公益性资产及储备土地使用权计入申报企业资产、信用评级机构不得将申报企业信用与地方政府信用挂钩、纯公益性项目不得作为募投项目申报企业债券等。
“在显性债务方面,财政部在做好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中,一方面要求地方不得超越财力实际将上级政府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过多留用本级或下达下级,另一方面加大对高风险地区债务风险防范力度,首次提出针对高风险地区的投融资约束性措施。”汪苑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