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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姜堰推“AB作业” 按接受能力分类

2018-03-23 10:29:50  作者:  来源: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凡违反上述规定,未能实施“AB作业”制度,第一次被查实的,教育主管部门将对责任教师予以警告;第二次被查实的,一次性扣减绩效工资500元,取消当年评优、评先和职称晋升资格;第三次被查实的,一次性扣减绩效工资1000元,三年内不得评优、评先和职称晋升。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发现学校管理不到位,过程性资料缺失,将视具体情况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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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为将学生划为两类过于主观

泰州市姜堰区城西实验学校一名负责人告诉新京报记者,推广“AB作业”制度,能够体现“适合的才是最好的”教育理念,遵循因材施教的教育规律,注重意差异化要求,提升学生学习兴趣。其表示,城西实验学校需要在此基础上进行尝试和实践,以期达到更好的实施效果。

不过,姜堰区沈高学校一名教师则表达了担忧:“AB作业”制度要求一线教师同时准备两套作业,并自己先做一遍,无形中加重教学负担。除此之外,在课堂实践中,教师仅凭个人观察,即将学生分为两种接受类型,容易出现偏颇。

教育学者熊丙奇提出了同样的观点。其表示,人为将同一个班级内的学生分为两类,其准确性依赖教师对学生的了解,并显得过于主观。如果分类上有偏差,反而会起到反作用。熊丙奇建议,与其简单设置两种不同类型的作业,不如在同一套作业中体现出差异性,并对完成难度较高题目的学生作出奖励,这样可以在保证教学要求的同时,鼓励部分学有余力的学生自由发展。

(责任编辑:王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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