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畅通参保人员就医购药渠道,提高门诊统筹待遇的便利性和可及性,我省确定120家省直定点零售药店开通职工门诊统筹服务,提供门诊统筹直接结算服务。这是7月6日记者从河南省医疗保障局获得的信息。
据介绍,被纳入开通门诊统筹管理的定点零售药店,不仅取得统筹地区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还都实现了对购药、处方审核、配药、结算等服务过程的全流程视频监控。这些药店以医保专网方式接入国家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可以开展门诊统筹联网直接结算,能够真实、全面、准确、实时上传医保费用支出明细和“进销存”数据等信息。120家开通职工门诊统筹服务的定点零售药店名单公布在省医保局官方网站,相关药店也会按要求对所售药品合理分区,明确标识“医保支付”和“非医保支付”。
政策规定,被纳入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将遵守医保部门药品价格政策和相关医保支付政策。协议期内谈判药品、竞价药品、医保支付标准试点药品执行国家、省统一制定的医保支付标准。参保人员凭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在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目录》内药品发生的费用,可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执行与开具处方定点医疗机构相同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医保待遇政策。
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为参保人员提供门诊统筹购药服务时,应严格执行实名购药,做到人证相符。参保人员在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应凭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住院期间及除急(抢)救外未通过医保信息系统直接结算的购药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记者 王红)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