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1月14日电 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即将展开,对于第四次经济普查的相关情况,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刘爱华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称,下一步将加大宣传力度,向普查对象进一步普及普查的意义、普查对象的义务,采取多种方式,比如通过发告知书,从市场监管部门的服务平台向普查对象推送普查要求。
刘爱华指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对于摸清经济家底、制定中长期规划、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正处在收官阶段的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是正式开展普查登记前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它的目的主要是,查清楚普查对象都有哪些、在哪里、从事和经营什么样的活动。所以,开展单位清查工作对于下一步保证普查对象不重不漏、对于确保数据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他表示,此次单位清查工作进展比较顺利,但也出现了一些困难和难点问题,突出的有两点:
第一,普查对象的复杂程度明显上升。和上一次三经普相比,这几年随着营商环境的不断改善,市场主体大量增加,数量增加的同时复杂程度也急剧上升,比如清查过程中发现“一企多照”、“一址多企”、“经营地和注册地分离”,还有注册了但未开展经营活动等情况,给清查工作带来了不少难度。
第二,普查对象的配合程度不高。一些中小企业,包括个体经营业主对普查的认知程度还不高,有一些顾虑,怕麻烦、担心露家底,给普查员入户带来了比较大的难度。
刘爱华表示,离正式普查登记还有不到两个月,下一步将从三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第一,加大宣传力度。向普查对象进一步普及普查的意义、普查对象的义务,采取多种方式,比如发告知书,从市场监管部门的服务平台向普查对象推送我们的普查要求。从这些方面进一步提高大家对普查的认知和配合程度。
第二,加大政府部门间的协调。四经普涉及的部门比历次都多,所以加大部门间的协调,需要确保人力物力财力落实到位。
第三,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在普查过程中,对漏报、瞒报、虚报、拒报的行为根据统计法律法规进行惩处,对于不配合的现象通过适当方式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