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发布行政处罚通报:郑州农商银行因存在虚报、瞒报金融统计资料等多项违法行为,被罚款274万余元,该行一名副行长也被罚款。
通报可见,郑州农商银行(全称为“郑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虚报、瞒报金融统计资料;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违反流通人民币管理规定;违反人民币反假有关规定;对金融产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违反消费者金融信息管理规定”等众多违法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处以罚款274.4万元,郑州农商银行副行长王翔因对该行的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罚款4.75万元。
郑州农商银行是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筹建,在原郑州市市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郑州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基础上合并组建而成的股份制商业银行,2019年10月21日正式开业,距今仅不到两年。
对于一家新成立的银行而言,管理应该更加严谨规范,郑州农商银行却遭到央行如此重罚并通报,暴露出郑州农商银行当下的管理存在诸多漏洞,亟待改进。
【新闻来源】中国人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