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内蒙古银行二连浩特分行因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被国家外汇管理局锡林郭勒盟中心支局责令限期改正,并被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合计81.9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