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央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公示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新疆银行因4项违法行为被罚168万元。具体来看,一是违反人民币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二是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的行为。三是违反金融统计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四是违反支付结算相关规定的行为。
央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由此对新疆银行给予警告,并处168万元罚款。同时,该行时任执行董事何光杰、时任风险管理与法律合规部总经理罗红英,均对该行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的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处3.5万元、2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