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 china.com

河南
当前位置:金融财经 > 银行 > 正文

吉林银行原董事长张宝祥受贿共计2392万元 一审被判12年

吉林银行原董事长张宝祥受贿共计2392万元 一审被判12年
2021-12-03 10:49:12 来源:中国网财经

日前,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吉林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宝祥受贿一案,认定被告人张宝祥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00万元;对被告人张宝祥受贿违法所得及孳息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9年间,张宝祥在担任长春市商业银行行长、长春市宽城区委书记、吉林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银行贷款、人事安排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392.3713万元。

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宝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被告人张宝祥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主动交代侦查机关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缴涉案赃款,其举报线索为查实其他职务违法违纪问题起到一定作用,可依法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吉林银行原董事长张宝祥受贿共计2392万元 一审被判12年

(责任编辑:贾瑞)

为您推荐

多部门齐心协力确保第四届消博会顺利进行

2024-04-12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

金价屡创新高,“黄金热”还能持续多久?

2024-03-13黄金最新价格 黄金最新价格今日金价 2024年黄金最新价格

“春风送岗”在行动 各地多措并举促就业暖民心

2024-03-05春风送岗 春季大型招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