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河南银保监局南阳银保监分局发布处罚通告:南阳市卧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贷款管理不到位,未有效监控贷款资金的实际用途等违规被罚款60万元,相关责任人被警告。
处罚决定书(宛银保监罚决字〔2021〕12号)显示:因南阳市卧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管理不到位,未有效监控贷款资金的实际用途;部分理事未经监管部门任职资格许可违规,南阳银保监分局依据《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三十九条,《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一百零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该合作社作出罚款60万元的行政处罚。
另外,处罚决定书(宛银保监罚决字〔2021〕13号)显示:毛兴冬对南阳市卧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部分理事未经监管部门任职资格许可行为”负直接责任。南阳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一百零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来源:河南银保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