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河南银保监局新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通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因信贷资金回流并用于归还贷款、信贷资金用于归还其他公司贷款等行为违法违规被共计罚款48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新银保监罚决字〔2021〕46号)显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有以下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一)信贷资金回流并用于归还贷款;(二)信贷资金用于归还其他公司贷款。新乡银保监分局依据(一)《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该行作出共计罚款48万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新银保监罚决字〔2021〕47号)显示:朱鹏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信贷资金回流并用于归还贷款;信贷资金用于归还其他公司贷款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新乡银保监分局依据《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来源:河南银保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