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3月15日讯 日前,中国银保监会召开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工作会议,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主持会议。会议分析研究了2018年保险业偿付能力和风险状况,审议四季度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结果和对部分公司的监管措施,部署下一阶段偿付能力监管和风险防控工作。
会议指出,当前保险业偿付能力充足稳定。2018年四季度末,纳入本次会议审议的178家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2%,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1%。其中,财产险公司、人身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74%、235%和282%。经审议,104家保险公司在风险综合评级中被评为A类公司,69家被评为B类公司,2家被评为C类公司,2家被评为D类公司。
会议指出,保险业激进经营和市场乱象得到有效遏制,转型发展取得积极成效,业务结构优化,保险保障功能增强。偿付能力指标始终保持在合理区间较高位运行,战略风险、声誉风险等风险有所降低,保险公司风险管理能力稳步提升,保险业抵御风险的基础不断夯实。同时,外部环境变化影响增大,保险业周期性、结构性、体制性问题仍然存在。
会议强调,当前保险业风险总体可控,但面临的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中国银保监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持续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平衡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精准有效处置重点领域风险,持续加强偿付能力监管,着力构建偿付能力风险分析监测体系,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努力引导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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