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1月4日讯(记者 郭伟莹) 近日,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陆家嘴国泰人寿”)广东分公司及其总经理助理姚斌因会计凭证记载的经济事项未发生而遭罚37万元。陆家嘴国泰人寿相关负责人对中国网财经记者表示,按照监管要求,公司对姚斌给予内部问责,广东分公司已加强管控力度。
反观陆家嘴国泰人寿,自开业后的15年来,共亏损10个年份,近两年实现盈利,其中2019年实现净利润1.56亿元。而2020年三季度末,陆家嘴国泰人寿实现净利润1.62亿元,已超去年全年。但2020年三季度,陆家嘴国泰人寿净现金流出高达2.09亿元,远远高出二季度的5529.12万元。
广东分公司及其总经理助理遭罚37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陆家嘴国泰人寿广东分公司被处罚的原因是:会计凭证记载的经济事项未发生,而姚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根据任职资格批复显示,2019年9月,广东银保监局批复同意,姚斌获得陆家嘴国泰人寿省级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中国银保监会广东监管局对陆家嘴国泰人寿广东分公司罚款30万元,对姚斌警告并罚款7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一)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二)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的;(三)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
普华永道近期报告显示,在针对寿险公司的处罚中,由于寿险公司“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而开出的罚单金额为寿险三季度之首。而且,普华永道分析显示,寿险公司违规现象具有抬头的趋势。
针对上述处罚的原因以及惩戒、改进措施等方面,陆家嘴国泰人寿相关负责人对中国网财经记者表示,广东分公司去年接受监管检查,发现存在会计凭证记载的经济事项未发生的情况,姚斌作为负责的主管人员,受到相应行政处罚。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对姚斌给予内部问责。广东分公司已加强管控力度,重申各项要求,实施相关培训,提高合规意识,做好充分宣导,以监管检查为契机,不断完善长效管控机制。
前三季度净利润已超去年全年
资料显示,陆家嘴国泰人寿前身为国泰人寿,总部设在上海,原股东是台湾国泰金控旗下的国泰人寿以及东方航空集团,于2005年1月正式对外销售保单。
2013年9月,东方航空集团持有的国泰人寿50%的股权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最后由上海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接盘,成为国泰人寿的新股东。2014年7月,国泰人寿将公司名称变更为“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获批。
值得注意的是,陆家嘴国泰人寿在更名之前便已开设江苏、浙江、福建、北京、山东、广东、辽宁、天津、厦门9家分公司,在27个城市设立了31个营销据点。而自更名之后的6年以来,仅扩张四川、河南2家分公司。但目前已同时在50个城市设立了营销网点。
据天眼查显示,自开业后的15年来,陆家嘴国泰人寿共亏损10个年份,仅2014年、2015年、2016年、2018年、2019年实现盈利。其中,2019年实现净利润1.56亿元。偿付能力报告显示,2020年三季度末,陆家嘴国泰人寿实现净利润1.62亿元,已超去年全年。
但2020年三季度,陆家嘴国泰人寿净现金流出高达2.09亿元,远远高出二季度的5529.12万元。对此,陆家嘴国泰人寿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本季度净现金流为-2.1亿,是因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大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所致,属于公司的正常经营行为,公司累计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足以覆盖此部分净流出。同时,未来公司净现金流预测结果均为正,现金流状况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