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黑龙江省银保监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第三营销服务部业务员魏丽萍、孙列东存在三条违法行为:一是欺骗投保人;二是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三是诱导投保人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基于此,黑龙江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对魏丽萍警告并处罚款1.5万元;对孙列东警告并处罚款1.5万元。
以下为处罚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