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河南银保监局新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通告,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中心支公司因财务数据不真实违规被罚款25万元,相关负责人被警告并罚款。
新银保监罚决字〔2021〕12号处罚通告显示:因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中心支公司财务数据不真实,新乡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八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一百七十条,对该公司作出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
另外,据新银保监罚决字〔2021〕13号、14号处罚通告显示,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中心支公司的相关负责人王珂、李新海对该公司的财务数据不真实的违规行为负责,新乡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八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条对两人分别作出警告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来源:河南银保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