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河南银保监局许昌分局发布行政处罚通告: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许昌中心支公司因虚列业务管理费;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费率等违规被合计罚款43万元,相关负责人被警告并罚款。
许银保监罚决字〔2021〕9号通告显示: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许昌中心支公司虚列业务管理费;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费率违规,许昌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七十条对该公司作出合计罚款43万元的处罚。
另外,许银保监罚决字〔2021〕10号通告显示:叶晖对阳光人寿许昌中虚列业务管理费的行为负领导责任。许昌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一条,对其作出警告,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河南银保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