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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前后存重大差异 豫金刚石涉嫌信披违法违规吃警示函

信息披露前后存重大差异 豫金刚石涉嫌信披违法违规吃警示函
2020-04-08 09:11:58 来源:大河财立方

大河财立方消息 4月7日晚间,豫金刚石发布公告,公司于4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简称“河南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和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6号)(简称“决定书”)。

决定书披露,1月18日,豫金刚石披露2019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743.80万元至9634.00万元。2月29日,豫金刚石披露了2019年度业绩快报,预计2019年度净利润为8040.34万元。4月3日,豫金刚石披露了2019年度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修正公告,将2019年度预计净利润修正为亏损515149.70万元。豫金刚石对同一事项信息披露前后存在重大差异。

河南监管局称,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豫金刚石董事长郭留希、财务总监刘国炎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现决定对豫金刚石及郭留希、刘国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河南监管局表示,如豫金刚石对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豫金刚石表示,收到警示函后,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相关问题,深刻反思公司在信息披露、会计核算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公司将以此为戒,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坚决遵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要求,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学习,规范会计核算,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此外,同一日,豫金刚石发布公告称,公司于4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豫调查字202001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豫金刚石表示,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责任编辑:贾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