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5月9日讯 今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至2020年4月30日,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注销清远市清城区妙回春药店等3家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