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公告,公告显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因办理不良资产收购业务尽职调查、风险审查及投后管理不审慎被处以罚款50万元。
据河南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豫银保监罚决字〔2020〕5号)显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办理不良资产收购业务尽职调查、风险审查及投后管理不审慎违法违规。河南银保监局依据《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尽职指引》第十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三十七条,《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收购业务的通知》第(七)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