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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级行业屡现丑闻 公司债不再强制评级

评级行业屡现丑闻 公司债不再强制评级
2021-03-04 15:15:13 来源:华夏时报网

华夏时报记者 单美琪 孟俊莲 北京报道

酝酿半年之后,公司债不再强制评级一事最终敲定。

去年8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已提到“不再强制要求外部评级”,使得业内不得不重新审视行业发展现状。

但在随后永煤违约事件中,多家评级公司频繁操作也贯穿其中格外突兀,而接连被交易商协会等有关部门约谈“敲打”。年底,更是曝出东方金诚两名高管“论单收费、量钱评级”的惊天丑闻,信用评级小行业衍生出的大腐败也让业界为之震惊。

近日,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与《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办法》,前者取消了公开发行公司债强制评级要求,以及普通投资者参与认购的债券评级必须达到AAA的规定;后者则明确取消注册环节的强制评级要求。

有行业分析人士指出,目前各监管部门在弱化外部评级依赖的改革举措上正逐步形成合力,将助推我国评级行业由监管驱动转向市场驱动以及传统评级机构革新,加速评级行业建设高标准市场新秩序和促进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

市场倒逼评级行业高质量发展

公开资料显示,信用评级是指信用评级机构对影响经济主体或者债务融资工具的信用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就其偿债能力和偿债意愿作出综合评价,并通过预先定义的信用等级符号进行表示。

评级公司在市场交易中扮演了怎样的角色?当前债市,信用评级机构作为独立第三方,其评级工作对消除投资者和发行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为投资者提供信息参考、提高市场效率、促进价格发现等具有积极意义。

20世纪80年代末,信用评级行业初步发展并在1992年通过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宏观管理的通知》而首次被确立了评级机构在债券发行中的作用,明确了债券评级应作为债券公开发行管理的必备要件之一。随后人民银行、保监会、证监会、发改委等监管部门将信用评级结果纳入其监管规则加以使用。

2005年以来,我国信用债券市场随着规模的迅速扩大以及品种的日益丰富为评级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土壤。目前,中国信用债市场规模和信用评级市场规模均为全球第二,国内持牌信用评级机构主要有大公国际、东方金诚、中诚信、联合信用、新世纪、鹏元等6家机构。

发展近三十年来,评级行业也确实滋生了一些列评级虚高等风险隐患等问题。2018年8月17日,大公国际因业务违规受到监管机构处罚,被暂停债务融资工具市场业务、证券评级业务,期限为一年。

去年12月14日,北京证监局发布处罚公告称,东方金诚因存在“信息系统不足以支撑开展评级业务的内控及合规管理要求”等违规事实被予以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期限3个月,整改期间不得承接新的证券评级业务。

同样,在永煤事件调查结果中,中诚信国际因在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信用评级服务过程中,存在未按相关自律规则对永煤控股开展实地调查访谈,未能有效揭示信用风险等问题被予以警告、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3个月。

头部机构相继被处罚为行业带来了深刻的反思。行业一直备受诟病的问题也在永煤违约等对债市造成“毁灭性”影响的事件中被再次放大。东方金诚骇人听闻的腐败案件更为行业带来了几乎颠覆性的影响。

今年1月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取消注册发行强制评级要求的分阶段方案,明确在注册环节不强制要求信用评级;2月26日,证监会发布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办法》,分别取消了公开发行公司债强制评级要求和普通投资者参与认购的债券评级必须达到AAA的规定,以及明确取消注册环节的强制评级要求。

业内也普遍认为,此次出台的两项政策文件均是对去年以来监管部门推动降低外部评级依赖改革举措的延续和衔接。去年年底,央行联合多部委发布《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将信用评级报告从发行时必须披露的文件列示中删去。

一位资深行业分析人士指表示,目前各监管部门在弱化外部评级依赖的改革举措上正逐步形成合力,将助推我国评级行业由监管驱动转向市场驱动,加速促进我国评级行业建设高标准市场新秩序和债券市场的高质量发展。

外资“鲶鱼”、新型信评加速搅动市场

近几年,债券市场违约风险仍维持较高水平。从2020年信用债违约数据来看,有67家主体的189只债券出现违约,涉及金额1661.86亿元。 虽然主体数量和违约债券数量相比2019年有所下降,但是整体规模相较2019年的1285.4亿,提升了30%。而2021年约有9.27万亿元债务到期,信用债市场的压力依然很大,信用评级的重要性愈发显现。

反观评级机构的市场占有率,截至去年三季度,10家评级机构共承揽债券产品4019只,涉及发行人2128家。从承揽债券产品只数来看,中诚信国际占比最高,为 34.36%,联合评级、联合资信和上海新世纪业务量占比在10%-18%之间,东方金诚、中证鹏元、大公国际占比在6%-10%之间,远东资信占比1.12%,标普(中国)和惠誉博华不足1%。

而几年前,中国向外资机构开放信用评级市场也被期望迎来“鲶鱼”,但随后并没有什么大的声响。去年5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发布公告,对美国惠誉评级公司(Fitch Ratings)在我国境内设立的独资公司——惠誉博华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予以备案。

同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公告,接受惠誉博华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部分债券品种评级业务的注册,也标志着惠誉评级公司成为继2019年标普全球公司之后第二家获准进入中国市场的外资信用评级机构。

北京某大型评级公司工作人员则对记者表示,“评级不宜变成竞争激烈的行业,等到行业出清进入到良性发展阶段之后,评级虚高问题自然会得到解决。另外,相比于穆迪、标普和惠誉三家评级机构垄断美国评级市场约95%的份额,我国评级机构有着数量多且占比分散的特点。”

根据该工作人员还透露,目前中国市场化评级机构大约有1500名分析师,230名研究员,每年出具23000份评级报告和3700份研究报告,还要完成对5000个发行人1万多只债券的日常跟踪。

值得注意的是,在长久以来的市场竞争下,采取发行人付费模式的评级机构侧重服务发行人,在评级公司内部管理有缺陷、监管不到位等情况下,容易产生评级独立性问题。对投资者而言,其评级结果还存在流于形式、实用性不高的问题,其中普遍存在评级偏高的现象。

根据Wind数据统计,2020年底信用债市场存量中,AAA评级的债券余额占比为76.4%,AA+评级以上的存量占比90.2%,AA以上评级的占比为98.7%。从发行人家数占比看,AAA评级占比22.1%,AA+评级以上的占比46.6%,AA评级以上的占比为86.4%。由于评级是监管要求的发行资质门槛,且直接影响融资成本,在发行人付费模式下,不同评级公司之间竞争激烈,评级公司承受较大压力,也容易产生寻租空间。

除了虚高评级之外,行业还存在着评级结果缺少区分度。投资者很难单纯依靠外部评级,对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横向比较与定价;评级预警功能有待增强;评级过程中对主观因素的处理有所不足等问题。

再加上近年来违约事件频繁发生,传统信用评级无法满足投资者日益增长的评级需求,市场上逐渐出现了其它模式的信评服务。2010年,中债资信成立并开创了我国“投资者付费”的新型评级服务模式,以切断评级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利益往来,增强评级机构独立性,对投资者而言,将发行人付费与投资者付费模式下的评级结果相互印证比较,能更全面地进行发行人信用评价。

其中,中债估值中心、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等为代表发布的市场隐含评级,正日益受到投资者关注。市场隐含评级重点参考债券市场成交价格数据,通过比较分析个券信用利差,倒推出信用评级,其评级结果具有覆盖面广、反应灵敏、便于监控追踪等特点。

此外,部分金融数据服务商和提供方基于大数据分析和程序化评分,挖掘财务报表数据、市场交易数据、负面舆情信息等,对发行人打分排序。程序化评分操作便捷、打分客观、更新频率高、时效性强,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传统评级的不足。此外,此类服务商还提供包括舆情跟踪、信息整合、指标定制等在内的综合服务,对投资者具有参考价值。

上述资深行业分析人士也表示,其它信评模式也存在不足,例如,非发行人委托的评级工作在信息来源上保障不足;市场隐含评级基于市场价格生成,市场隐含评级调整即意味着发行人信用变动情况已开始被市场消化甚至已经消化完毕,因此相比监测作用,其预警功能有所不足等等。

“监管层应加强对发行人财务数据造假、恶意逃废债等行为的监管和惩处,防范发行人欺诈风险,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也建议传统评级机构主动打破市场上现存的‘发行人付费’与‘投资者付费’两种模式对立的观念,发挥市场中介机构本职作用”一位接近监管层人士表示,“同时,还要在发行人、投资者及评级机构之间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做强投资者口碑将投资者对评级结果的认可转化为对发行人的吸引,提升发行人参与评级过程的积极性。”

(责任编辑:贾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