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纪检监督“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基本职能,防止各种处罚问责执行不到位,近日,中石化濮阳石油分公司有关规定,联合对元月份处罚问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没有按照《兑现流程的通知》规定的上报时间、上报内容的要上报,并且对于没有按照审批流程上报的部门进行了罚款和扣分处理。联合监督检查机制的运行,将为《职工处分规定》、《加油(气)现场禁令》和省公司《职工贪腐行为问责办法(试行)》及其他业务管理和考核制度执行到位起到重要保障作用。(供稿:张国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