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西省应急管理厅网站消息,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的《关于责令山西石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停产整顿的通知》显示,2021年3月25日,山西石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石港煤业”)发生一起死亡4人的安全事故。
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的通知》(晋政办发〔2012〕34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特别规定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91号),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一、责令山西石港煤业,从即日起停止生产进行整顿,时间不少于6个月。由晋中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落实,并派驻2名以上人员现场盯守,负责监督该矿进行整顿,严禁其从事井下采掘作业。
二、要加强停产整顿期间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
三、整顿结束后,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复产复建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12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晋安办发〔2019〕10号)以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特别规定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91号)的规定组织复产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图片来源:山西省应急管理厅网站截图
天眼查显示,山西石港煤业成立于1999年6月29日,法定代表人为王志军。经营范围包括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洗选加工、销售;以自有资金对煤炭项目的投资;煤矿技术管理和业务咨询等。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其大股东,持股比例达98%。公开资料显示,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5年12月,曾用名为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实缴资本726475.12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翟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