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网从河南证监局获悉,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英农业”,002321.SZ)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主要经营业绩与实际净利润差异重大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等多项信披违规行为被监管部门下发警示函,其公司多位高管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警示函显示,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华英农业及子公司累计发生诉讼案件90起,涉及金额合计94739.1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54%,直至2020年6月15日、8月8日方进行披露,华英农业涉重大诉讼未及时披露。
此外,截至2020年1月31日,华英农业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度业绩预告。2020年2月29日,披露的《2019年度业绩快报》预计2019年实现净利润0.61亿元。2020年4月30日,披露《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预计2019年实现净利润0.61亿元。而在2020年5月30日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中,2019年实际实现净利润-0.52亿元。业绩快报、主要经营业绩与实际净利润差异重大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度,华英农业股东河南省潢川华英禽业总公司(下称“华英禽业”)累计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50395.37万元,期间偿还3752.0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述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为46643.37万元,至2020年6月23日全部还清。其中,以实物资产30560万元及承接公司债务7100万元方式抵偿占用资金37660万元。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华英农业及华英禽业均未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针对上述多项信披违规行为,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河南证监局对华英农业及其公司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曹家富、副董事长兼常务副总经理闵群,总经理汪开江、财务总监杨宗山,华英禽业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另据公开信息显示,华英农业成立于2002年,是以樱桃谷鸭加工为主,集祖代种鸭繁育、父母代种鸭、种鸡孵化、商品鸭/鸡养殖、屠宰冷冻加工、熟食加工、饲料生产、羽绒加工等系列化生产于一体的国家大型禽类食品加工企业。目前是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国家扶贫重点龙头企业,也是国内鸭行业首家上市企业。
但近年来华英农业的业绩却并不乐观。数据显示,2019年度归属上市公司的净利润为-5230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143.99%;2020年前三季度归属上市公司的净利润为-4.68亿元,同比下降-733.16%。而在近期所公布的《2020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中,华英农业预计2020年度归属上市公司的净利润将亏损9.2亿元–9.7亿元。对于业绩下滑原因,华英农业解释称,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主要产品冻鸭、羽绒、鸭苗全年平均售价较2019年大幅下降,加之四季度原材料价格上涨,对公司营收和净利润影响比较大。同时受前期信贷紧缩及2020年疫情影响,公司流动资金偏紧,公司主要产品产量同比下降、产能利用率低,固定性费用分摊过大,进一步增加了公司的亏损。
与此同时,华英农业2020年以来还涉有多项失信被执行信息,多次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多个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总金额约达4亿元,其公司及其法人代表也接连被限制高消费。(朱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