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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P2P金银猫实控人被判无期,P2P存量风险如何处置?

上海P2P金银猫实控人被判无期,P2P存量风险如何处置?
2021-04-25 11:02:07 来源:华夏时报网

华夏时报记者 喻莎 胡金华 上海报道 集资诈骗超120亿的大案终于迎来了宣判!

4月20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上海一中院”)依法公开宣判一桩P2P非法集资案,涉案公司运营平台即为几年前颇有名气的理财平台金银猫。

作为金银猫实际控制人的张林海,被上海一中院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合并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500万元(以下所涉币种相同)。其余人员分别被判处6至13年有期徒刑,罚金10万元至1000万元不等的刑罚。

《华夏时报》记者了解到,当前P2P在营机构实现清零,存量风险得到有序压降,但是后续还存在存量风险处置工作。对此,探普学堂创始人Hanson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P2P是非法集资的一种形式,但不是唯一形式。当前的存量风险源于对刚性兑付依赖而形成的历史包袱。P2P行业散步在全国各地,时至今日有些被清理出局,有些则变身成为财富公司,依旧继续展业。所以,P2P行业虽然清零,但“余孽”尚在。如果不能在根源上彻底斩断,势必使得非法集资演化成更多的形式和结构,让监管和排雷工作更加困难、成本更高、代价更大。

金银猫实控人被判无期

4月20日,上海一中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徐国军、张林海、郑晓秋、金齐浩、臧传焱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危险驾驶一案。

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合并判处张林海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500万元;以集资诈骗罪、危险驾驶罪合并判处金齐浩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20万元;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徐国军、郑晓秋、臧传焱有期徒刑13至6年,并处罚金1000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刑罚。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9月起,徐国军采用注册、收购、合作等方法先后实际控制上海金银猫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等公司,在线上设立“金银猫”平台,在线下开设实体店,公开宣传各类理财产品,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

2017年1月,张林海采用代偿存量标的方式从徐国军处受让金银猫公司,指使被告人郑晓秋、金齐浩、臧传焱等人延续部分经营模式,继续非法募集资金。经审计,自2013年11月至2018年7月,金银猫公司共计非法募集资金121亿余元,造成4万余名被害人经济损失17亿余元。

而这并不是张林海唯一的犯罪事实。2016年8月至2017年4月间,张林海以实际控制的深圳一点投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下称“一点投公司”)名义,设立源海金服互联网P2P借贷平台,公开宣传各类理财产品,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经审计,一点投公司共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亿余元。

上海一中院认为,上述人员的集资诈骗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特别重大的经济损失,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秩序,结合该案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P2P“余孽”尚存

公开资料显示,金银猫是上海金银猫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运营的网贷平台,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人代表为郑晓秋。该公司以票据贷为主营业务,曾号称是国内第一家互联网票据理财平台。

2018年7月18日,成立近五年的百亿P2P平台金银猫发布清盘公告,称因近期网贷行业生存环境恶化,投资者信心不足,资金流出剧增,部分投资人还款意愿丧失以及还款能力不足,给金银猫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流动性几近枯竭,公司决定良性退出网贷行业,并承诺不跑路、不失联,及时追回欠款,两年内分批次兑付给所有投资人。同年7月26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官方微信号“警民直通车浦东”发布通报称,金银猫法人郑某已于7月18日向上海警方自首,对此,上海警方迅速立案侦查。

2019年11月25日,上海一中院对被告人徐国军、张林海、郑晓秋、金齐浩、臧传焱集资诈骗以及金齐浩危险驾驶一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2021年4月20日,上海金银猫案终于迎来了宣判。

作为互联网金融的一个重要子品类,P2P网贷平台在2015年迎来爆发式增长,全年交易额突破万亿元大关。网贷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累计已有近5000家机构退出,到2020年11月中旬,在营P2P机构数量完全归零。记者了解到,当前P2P在营机构实现清零,存量风险得到有序压降,但是后续还存在存量风险处置工作。

“P2P是非法集资的一种形式,但不是唯一形式。当前的存量风险源于对刚性兑付依赖而形成的历史包袱。P2P行业散步在全国各地,时至今日有些被清理出局,有些则变身成为财富公司,依旧继续展业。其中最主要的产品形式就是金交所的定融计划以及收益权转让计划。自从2018年大资管新规之后,明股实债类的私募股权基金备案受阻,大部分非法集资由原先的P2P、股权基金转变成了金交所,这些产品在近两年陆续爆雷,形成了一定的风险和风波。”探普学堂创始人Hanson受访时指出。

Hanson认为,目前非法集资的产品形态只剩下最后两个,第一是金交所的备案产品;第二是不进行任何备案的产品,依旧留有不小的余量。P2P行业虽然清零,但“余孽”尚在。如果不能在根源上彻底斩断,势必使得非法集资演化成更多的形式和结构,让监管和排雷工作更加困难、成本更高、代价更大。

加大正常退出P2P机构风险化解力度

近期,央行,银保监会多次就P2P问题发话,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副主任丁晓芳4月16日在银保监会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后续要做好存量风险处置工作,主要从三方面努力。一是加大正常退出机构风险化解的力度。首先,加强监测,防止存量机构出现违规展业的情况。其次,创新工作方法,加大资产处置的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提高出借人的清偿率,特别要压实各大网贷平台主体责任。同时,监管部门正在加快推动更多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加大失信惩戒力度,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

二是依法加快刑事立案的机构资产处置的力度,协调公安、司法等部门加大涉案资产追缴处置的统筹力度,提升案件侦办和审判的效率,做到阳光办案,积极地回应出借人的关切。

三是着力健全网贷风险监管的长效机制。一方面对存量的退出机构加强监测,同时防止新出现P2P类似的机构;另一方面,在立法层面,有关部门正在推动相关立法,从制度建设方面不断健全监管长效机制。

Hanson则表示,存量风险处置工作中有几个症结,第一是央地关系的博弈。监管的文件出自顶层,而监管的执行需要基层出力。金交所的背后是地方行政单位,考虑到一些错综复杂的关系,使得金交所的清整工作无法彻底进行。往往是压掉一批,新出一批;第二是风险的预警,非法集资不能以简单的刑事层面威慑,需要更多的前置管理。在非法集资成型之前掐断,才能将损失和风险降到最低;第三是投资者教育,这是长治久安的基石,投资人能够养成正确的财富观和投资理念,能够帮助他们避开更多的陷阱,这样百姓的财富才能得到长期稳定的增长。

“P2P风险整治应慎终如始、久久为功。”一位金融系统业内人士武强 (化名)告诉记者,加快存量风险处置与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并举;加大正常退出机构风险化解的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提高出借人的清偿率,特别要压实各大网贷平台主体责任;健全涉案机构处置工作机制,加大审计审查力度,全面查实案情,对涉案人员违法所得开展追缴,并进一步探挖其他财产线索,确保应追尽追;加大对借款人恶意逃废债行为的惩戒力度,督促其偿还借款。同时,要做好出借人上访维稳工作,正面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权。

(责任编辑:贾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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