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发布一则关于江苏其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通州市监处字〔2021〕0719号)。
处罚信息显示,经查明,江苏其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四川普瑞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购进了14批一次性使用输液器。并于2020年12月17日向南通市诚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销售了5 个批次的一次性使用输液器。
其中,型号规格为 AQa-2 0.7*25、生产批号为批 201119、型号规格为 AQa-2 0.7*25、生产批号为批 200721、型号规格为 AQa-2 0.55*20RW-LB、生产批号为批 200914 的三个批次的一次性使用输液器的生产日期晚于外观设计专利终止的日期,其包装盒上仍然标注了“外观设计专利号:ZL201030237538.7”等字样。
截至案发,江苏其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共销售上述3个批次的一次性使用输液器11500支,单价为1.65元/支,销售金额总计18975元,没有库存。
综上所述,江苏其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未认真查验,未向生产厂家核实相关专利的有效期限,致使其在上述专利的专利权终止后仍在其经营活动中继续销售该种包装盒上标注专利权终止的产品,属于销售假冒专利产品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被南通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18975元并处以罚款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