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用中国(辽宁)消息,日前,沈阳旺大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被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罚款两万元。
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认为沈阳旺大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因存在未采取密闭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五)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产开采等企业,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的“。
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决定对沈阳旺大饲料科技有限公司罚款2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沈环经开决〔2021〕176号。
资料显示,沈阳旺大饲料科技有限公司为新三板企业广东旺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32614)控股子公司。旺大集团以预混料为核心业务,全价料为增长业务,生猪为配套业务是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广州市农业龙头企业。(记者李宾 王嘉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