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法院审批信息网显示,11月10日,黄某与亚马逊卓越有限公司相关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布。
文书显示,原告黄某诉称,2017年1月被告亚马逊卓越公司以“免费试享”为名误导自己注册Prime会员,2017年2月收费前并未事先告知,随后连续两年强制收取会员费。被告以引人误解的说明销售Prime会员服务,构成欺诈。
亚马逊卓越公司辩称,黄某开通Prime会员试用需进行注册,注册过程中,页面有试享到期后续费及如何终止的文字提示与约定。
法院查明后认为,亚马逊卓越公司在销售Prime会员服务过程中,故意隐瞒“免费试享”期限及“免费试享”结束后自动从黄某绑定的信用卡上扣划会员费等涉及消费者实质性财产权益的信息。亚马逊卓越公司的行为构成欺诈。最终判决结果为,被告亚马逊卓越公司向原告黄某退还会员费476元及三倍赔偿经济损失142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