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任震宇)近日,加拿大鹅门店退换货条款公平性和合理性受到广泛关注,而据央视报道,类似不公平退换货条款的国际品牌不止一家。
对中国大陆地区的退换货条件远比国外苛刻,品牌执行的退换货规则也不符合其所谓的“遵守所在国法律”。《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调查发现,诸如LV等品牌也有类似的退换货条款。
LOUISVUITTON(路易威登)官网关于退换货的规则无法显示。另据央视报道,路易威登规定中国大陆7天内可以退货,30天内可换货,但是在美国、加拿大可以30天内退货。
Hermès(爱马仕)官网显示,从其官网购买的商品,可以自到货7天内无理由退货,但网站不提供在线换货服务。据央视报道,爱马仕不同品类退换货政策不一,线下专卖店产品一旦售出即不可退货。其中大部分产品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可以享受30天内一次换货服务。
PRADA(普拉达)官网显示,消费者在官网购买的商品可以在到货7天内无理由退货,但未提及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如何退换货。据央视报道,普拉达线下专卖店规定,消费者购买产品后可以14天内换货,但只换不退。
专家观点
双重标准涉嫌侵权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 陈音江
国际品牌应该平等对待各国消费者,部分品牌在制定的退换货规定上都有这样的条款:符合所在国法律的规定。法律规定是底线,如果低于法律或标准的服务政策,在不同国家采取厚此薄彼的双重标准,不仅会伤害消费者的感情,而且涉嫌损害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经营者应正确理解法律的立法精神和具体要求,检视自己制定的商品退换货要求,而不是笼统地规定“线下购物不能退货”“一旦售出不能退货,只能若干天内换货”,这显然不符合其所规定的“符合所在国法律的规定”。
随着经济的发展、法律的健全,中国消费者的法律意识不断提升,国际品牌在中国实施双重标准的生存空间只会越来越小,如果总是以“大牌”自居,对中国消费者采取“双标”政策,不平等对待中国消费者,只会逐渐被中国消费者所抛弃。
消费者可依法要求退换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赵占领
品牌在不同国家执行不一样的退换货政策,显然涉嫌歧视消费者。具体到退换货问题上,消费者通过线下途径购买商品,因质量问题需要退换货,需要区分所购买的商品是否在国家“三包”目录之中。我国对产品“三包”采用目录管理,目前除了汽车,还有23种商品纳入“三包”管理目录,包括电脑、手机、彩电、钟表等。如果商品在“三包”目录中,则应按照目录的具体要求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即便消费者所购买的商品或服务不在“三包”目录中,也不意味着该商品或服务就不能退换货。目前服饰、箱包、美妆等产品确实没有被纳入“三包”目录,如果商家有自行制定的 “三包”政策或是合同约定,可以优先遵守,但商家自己制定的“三包”规定,不能低于法律的规定,国家鼓励企业制定对消费者更友好的“三包”规定。如果消费者证明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则经营者构成合同违约,消费者可以在到货7天内要求解除合同,7天后如果符合法定合同解除条件,也可以解除合同并退货;不符合法定合同解除条件的,可以要求换货或维修,如果维修多次仍修不好,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