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用中国网站消息,近日,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简称南京东华能源燃气公司)因发票违法,被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罚款1万元。
来源:信用中国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接收上海戎山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开具的1份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590836.10,税额334.63元,价税合计591170.73元。上述发票已被对方税务局认定为虚开。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已税前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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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于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第二款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规定,对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0000元。
天眼查显示,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方涛,注册资本为95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为70000万人民币。据了解,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由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华能源 证券代码:002221)持股,持股比例为73.67368%。
据媒体报道,东华能源披露2021年半年度报告显示,东华燃气业务性质为危险化学品销售;东华能源直接持股99.99%,间接持股0.01%。
东华能源官网显示,东华能源成立于1996年,注册于张家港保税区,总部位于古都南京,公司2008年在深圳交易所上市(SZ.002221)。公司主要从事烷烃资源的进口和深加工,将国际优质烷烃资源与中国广大的市场需求相结合,依托中东油田伴生气和北美页岩气的烷烃资源,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国内聚丙烯新材料和氢能源的生产商。总部位于南京,下属有三大产业基地:宁波基地/张家港基地/茂名基地,专注于生产聚丙烯新材料和氢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