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上海监管局网站日前公布的《关于对郭昕炜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2〕36号)显示,经查,2019年上半年,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在开展债券投资交易过程中,存在公司自营违规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持相关债券,未对相关交易存在的利益冲突进行审批的情形,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不完善。
上海监管局判定,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银发[2017]302号)第二条、第三条的相关要求,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3号)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3号)第三条的规定。
郭昕炜作为公司时任分管债券自营业务高级管理人员和债券自营业务部门负责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领导责任。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上海监管局决定对郭昕炜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请郭昕炜于2022年3月21日接受监管谈话。
官网显示,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5月,2015年完成股份制改造,是一家拥有证券行业全牌照的综合性金融企业集团,业务范围涵盖证券、期货、公募基金、另类投资、私募基金等诸多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