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5月20日讯 *ST长生今日晚间公告称,2019年5月20日收到深交所《关于对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 “《纪律处分》”)。
公告显示,*ST长生及相关当事人存在重大事项未披露、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违规行为。
深交所对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高俊芳,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张洺豪,董事、副总经理张晶,董事、董事会秘书赵春志,副总经理张友奎、蒋强华、刘景晔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刘良文、王祥明,独立董事马东光、沈义、徐泓,监事陈晓杰、张晓林,副总经理鞠长军、万里明,销售总监杨鸣雯、研发总监王群、行政总监赵志伟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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