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首个征期于近日结束,申报流程、申报表单实现“大瘦身”,全国57.4万纳税人因此受益,其中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云南等多省纳税人申报次数减少15%以上,有效减轻了申报负担。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切实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国家税务总局自6月1日起在全国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据了解,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是将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10个税种的纳税申报进行合并。纳税人在申报多个税种时,不再单独使用分税种申报表,而是在一张申报表上同时申报多个税种。在简化表单的同时,国家税务总局还简化了电子税务局的操作流程,对10个税种实行“归口”管理,实现“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纳税人一次登录、一填到底,办税效率大幅提高。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练奇峰介绍,6月是月度征期,纳税人申报的税种较少,季度征期纳税人申报税种多,预计改革效果会更加明显。
此外,为帮助纳税人及时享受改革红利,税务部门一方面利用信息化手段推出税额自动计算、数据关联比对、申报异常提示等功能,为纳税人提供申报缴税一体管理的新模式,有效避免了漏报错报。另一方面,税务部门通过开设“税务讲堂”,推出新媒体传播的系列教学课程等方式,加强对纳税人宣传辅导,组建业务骨干团队深入一线,推动实现纳税人在申报过程中“少跑路、少填表、不填错”。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改革是税务部门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切实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的体现。”练奇峰表示,下一步,税务部门将结合“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进一步开展摸底调研,充分听取纳税人和基层税务人员的意见建议,在优化体验、减轻负担、提质增效等方面持续发力,深入推进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改革,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