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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今年前三季度全国7成有经营活动收入小微企业无需缴税

国家税务总局:今年前三季度全国7成有经营活动收入小微企业无需缴税
2021-11-05 14:35:48 来源:中国网财经

11月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道树介绍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政策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以下为文字实录:

记者: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活力的重要来源,是吸纳就业的“主力军”。刚才介绍了制造业小微企业的有关情况,请问小微企业税费优惠政策整体享受情况及成效如何?

国家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司长 蔡自力: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小微企业发展,2019年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面向小微企业的税费优惠政策,可以说政策力度在不断加码,政策效应也逐步显现。

一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不断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在2019年从月销售额3万元提到10万元的基础上,今年进一步提高到15万元;相应地,2019年享受免征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户数从政策调整前的3364万户增加到3820万户,今年前三季度又进一步增加到4365万户;相应地,2019年减税金额从政策调整前的1397亿元增加到2286亿元,今年前三季度又进一步增加到2995亿元。

二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大幅降低。今年继续实施2020年出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降到1%的政策,起征点以上也就是月销售收入超过15万元的纳税人税负减轻了2/3,今年前三季度新增减税1188亿元,惠及758万户纳税人。

三是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持续降低。在2019年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所得税的基础上,今年再减半征收,实际税率只有2.5%。相应地,2019年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金额从政策调整前的895亿元增加到2089亿元,今年前三季度减税1986亿元,已超过去年全年减税额,惠及511万户小型微利企业。同时,小型微利企业所得额100万-300万元的部分,继续享受减半计征实际税率为10%的优惠,今年前三季度减税636亿元,惠及20万户小型微利企业。

这些税费优惠政策措施持续落地生根,有力促进了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取得了“一减两升”的积极成效。

“一减”就是税收负担减轻。前三季度全国七成有经营活动收入的小微企业无需缴税。小微企业每百元销售收入缴纳税收在2020年同比下降19.4%的基础上,今年前三季度又较2020年同期进一步下降18.9%。

“两升”即吸纳就业人数和市场创业活力双双提升。今年9月份,全国小微企业职工申报个税人数同比增长9.9%,自春节返岗以来连续7个月环比上升,为稳就业提供重要支撑。截至三季度末,全国涉税市场主体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6076万户,比2020年同期增长6.7%,比2019年同期增长21.7%,两年平均增长10.3%。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进一步落实和研究完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费措施,持续助力小微企业做大做强,为经济稳中向好、稳中加固注入更加持续强劲的动力。

(责任编辑:耿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