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票安置过程中,尤应注意保护拆迁安置居民的权益。应合理引导安置居民选择房票安置,避免对房票设置过短的购买时限和苛刻的购买条件。
对棚改居民以房票的方式进行安置,是近段时间以来不少城市开始实施的房地产调控举措。何为房票?棚改安置居民接受拆迁补偿时,把拆迁补偿的金额以房票的形式发放给居民,居民可以凭房票购买住房。房票并非新生事物,在前些年的棚改货币化安置中就曾出现过。今年以来,在各地积极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背景下,房票安置又被多城采用。
据不完全统计,已经有20个以上城市今年以来开始实施房票安置。过去棚改更多采用实物安置或货币化安置两种办法,在此基础上探索实施的房票安置制度,如何实现棚改安置居民、地方政府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多方共赢?
通过房票进行棚改安置,能够给居民带来一定便利。采用实物安置时,如果原地回迁,需要居民们暂时租房等待回迁房建好。出台房票安置举措的城市多是新建商品住宅库存较多的城市,居民可以购买现房拎包入住,省去租房的麻烦。房票安置可以满足被拆迁人更多差异化需求,拆迁后不一定再回到原来的位置居住。有的城市出台了较为灵活的房票补贴举措。比如,选择去库存难度更大的区域购房价格更优惠,或者说同等面值的房票可以购置面积更大的住房,再比如,越早购房享受的优惠越多,从而鼓励安置居民尽快购房等。这些举措都能够给拆迁安置居民更多更自由的选择机会。
与直接发放安置补偿款的货币化安置相比,房票安置融合了优惠鼓励政策。比如,郑州市规定采取房票安置办法的,安置居民可获得安置补偿权益金额8%的奖励以及3个月的现金过渡费。采取货币化安置的办法,一些拆迁居民可能拿到拆迁补偿款后暂缓购房,或用作他途。对于地方政府而言,推出房票安置能够鼓励拆迁居民留在商品房市场购买新的住房,有助于去库存和稳定住房消费。与此同时,货币化安置需要一次性集中给付安置居民大量安置补偿资金,而房票安置模式下,居民购房有先有后相对分散。而且,居民凭房票购房后,开发企业再与政府结算资金。因此,相对于货币化安置,房票安置能够减轻地方政府一次性集中支付的资金压力。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房子卖得快了,自然有助于实现资金回流以及企业稳健经营。
房票安置的确有助于提振购房需求,实现现房库存的去化。但是,不能忘了,改善居住条件,是棚户区居民长久以来的心愿,无论以哪种模式进行安置,都应努力确保棚改居民住得进、住得好。在房票安置的过程中,尤应注意保护拆迁安置居民的权益。
首先应该明确的是,房票安置只是选项之一,不应强制居民选择。是选择实物安置,还是选择货币化安置或者房票安置,应尽量给拆迁安置居民更多选择,由他们自主决定。
更为重要的是,不应为房票设定过多限制。比如,避免出现凭房票购房只可购买一层或者顶层等特定楼层,或者只可购买限定的少数楼盘,再或者购买住房时必须同时购买车位等。还比如,不应限定持有房票的居民必须在较短的时间内尽快购房。这些情况都在过去的房票安置中在个别地区出现过。如果房票限定的购买时间太短或者限定条件太多,拆迁居民的可选范围过窄,那么可能导致安置居民好不容易盼来了改善居住条件的机会,却难以住到称心如意的房子。
因此,应合理引导安置居民选择房票安置,避免对房票设置过短的购买时限和苛刻的购买条件。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需要比较及时地拿到房票结算资金,方能助其实现项目和企业的良性运转。只有这样,才能够使房票安置发挥去库存作用,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企稳以及健康发展,从而实现多方共赢。
值得关注的问题还有,从2008年开始,我国将各类棚户区改造作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至2018年的十年间,全国棚改累计开工3896万套,帮助1亿人“出棚进楼”。数据显示,“十三五”时期我国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超过2100万套。2021年,各类棚户区改造开工165万套。我国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特别是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已经基本完成,棚改新开工数量已经在近年出现较为明显下降,目前进行的多为零星分散改造。当前,已经进入城市更新的新阶段,须防止大拆大建。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在加强修缮改造的原则下,应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因此,在今后的棚户区改造中,确需改造的棚户区仍应继续推进拆迁改造,同时应避免为了创造更多新购房需求盲目扩大拆迁范围。 (亢舒 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