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截至目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共归集了全国1.88亿户经营主体的各类信用信息130.84亿条,依法对外公示,系统的日均访问量达到1.28亿人次。
2014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信用信息公示为切入口,推动了信用监管在我国的全面实施。到今年10月,《条例》已经实施10周年。《条例》实施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全面推行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建设运行了我国企业信息公示的法定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社会监督和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此基础上,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完善了一整套信用监管制度体系,出台了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公示信息抽查、个体工商户年报等6部配套规章,以及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示系统建设、信用修复、双随机监管、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记者杨召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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