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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明:外商投资法激发新竞争活力 其他配套法律法规也应跟上

白明:外商投资法激发新竞争活力 其他配套法律法规也应跟上
2019-03-21 15:18:12 来源:中国网财经

中国网财经3月21日讯(记者 畅帅帅) 外商投资法的出台,是我国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新华社20日受权发布了外商投资法全文,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在接受中国网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外商投资法从法律制度上维护高水平开放,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外商投资准入范围,有助于改善营商环境,促进外商投资,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从“分享性”国民待遇到“参与性”国民待遇

“外商投资法的一大亮点是,对于外资来说,过去是分享性的国民待遇,未来更多的是参与性的国民待遇。”白明谈到,例如外商投资法第十五条指出,国家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标准制定工作,强化标准制定的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

此外,包括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写入法律,使负面清单的各种实践“名正言顺”;强调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对强制转让技术事宜予以明确的回应等都是本次外商投资法的亮点所在。

白明指出:“所有的开放都是相互平等的开放。”外商投资法附则中指出,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在投资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类似措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国家或者该地区采取相应的措施。

白明还指出,外商投资法给予地方政府一定的政策自主权。外商投资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法定权限内制定外商投资促进和便利化政策措施。“

产生“鲶鱼效应” 促国内企业力争上游

关于外商投资法将会对中国经济有哪些影响? 白明认为,第一方面,外资来了,带来了更多的要素、更多的资源,国内资源优化配置选择范围就更大了,配置效率也会更高。“就相当于厨师,有山珍海味做菜就容易点” 。

另一方面也会产生“鲶鱼效应”,更多外资进入带来更强竞争压力,倒逼国内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如果没有外资带来的压力,我国的企业可能还没有那么强的竞争意识。”白明称。

第三方面是学习效应,国内企业可以学习外资先进的管理模式等。

最后一方面是优胜劣汰,有些企业是在国内政策保护下发展的,外资进入的压力之下,如果不能在竞争中力争上游,生存下去,就会被淘汰。

白明也指出,外资企业进入在一定程度上会冲击国内市场, 但是国内企业经过加入WTO以来这么多年的发展, 也有一定的适应能力。现在很多企业都已做大做强,甚至在国际市场上也非常有竞争力。同时,反过来说,外资进入中国市场,也可能会面临水土不服的问题,需要与国内企业开展合作。

其他配套法律法规应该跟上

关于国内企业如何面对外资进入的机遇和挑战,白明表示,一个是企业要不断提升自身的竞争力,要看到外资带来的压力;第二个是争取合作机会,外资进入难免“人生地不熟”,国内企业应积极争取与外资合作,把两方面的优势都结合起来;第三个是也要把外资企业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短板相结合。

白明强调,高水平的开放也必须有“红线”保障。放开更多限制的同时,其他配套的法律法规也应该跟上。比如说《反垄断法》,国内企业被监管的方面,外资企业也应一视同仁,保证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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