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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美App”不正当竞争案一审败诉被判赔偿50万 相关负责人:已提起上诉

“更美App”不正当竞争案一审败诉被判赔偿50万 相关负责人:已提起上诉
2021-05-17 16:45:42 来源:中国网财经

日前,医美平台“更美app”遭同业企业起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一审宣判,法院判决认为更美app图标装潢与同业企业高度近似,判决“更美app”运营者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完美公司”)停止违法行为、赔偿原告方50万元,并发布声明以消除不良影响。

对此,“更美app”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已于法律规定期内上诉,该案目前正处于上诉期,一审判决书并未实际生效。

据裁判文书显示,原告公司认为,更美公司自2018年12月20日起使用的标识和自己公司的标识高度近似、容易引起混淆;且原告公司与更美app系医美市场中的主要平台,两者的目标用户基本重合。原告公司认为,完美公司的行为构成法律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主张要求完美公司赔偿其近500万元经济损失并公开赔礼道歉。

完美公司则表示,“浅蓝浅绿渐变背景色、右下角粉色角标、白色书写文字”系医美行业app常用设计形式,不具有独特性,未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功能;双方均将各自商标文字作为app图标主体部分,公众施以一般注意力就不会混淆;且公司成立时间、更美app运营时间均早于原告公司。完美公司认为:原告公司“提起本案诉讼的目的在于阻却我公司上市,恶意十分明显”,并请求法院驳回原告公司诉求。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公司自2015年4月23日至2020年5月21日期间,在多个渠道对其品牌及app进行大量宣传。2019年5月2日,原告公司在美国纳斯达克交易所上市,近三年用于营销的费用达到5亿元。法院认为,“完美公司自2018年12月20日至今,使用与原告公司涉案装潢高度近似的被诉装潢,其主观上难谓善意。”

法院认为,完美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判处完美公司停止违法行为、赔偿原告公司50万元并发布声明以消除不良影响。

公开资料显示,完美公司成立于2013年,旗下更美App是专业医美平台,提供整形、微整形、齿科、眼科、抗衰老等消费医疗服务,已入驻数千家医美机构和过万名执业医生。目前完美公司已经历5轮融资,投资方包括腾讯、红杉资本、中信建投等多家上市企业以及知名投资机构。(记者 郭帅)

(责任编辑:耿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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