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显示,无锡欧尚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西巴马丽琅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巴马丽琅’饮用天然矿泉水(500ml/瓶,2020.12.4)”,溴酸盐含量超出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出值为0.016mg/L,标准值为≤0.01mg/L。
图片来源:江苏省市场监管局
根据通报显示,天然矿泉水中的溴酸盐是水源水在经过臭氧消毒后所产生的副产物。《饮用天然矿泉水》(GB8537—2008)规定天然矿泉水中溴酸盐含量≤0.01mg/L。长期饮用具有较高含量溴酸盐的天然矿泉水,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表示,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该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
值得一提的是,巴马丽琅早在2018年就因生产溴酸盐含量标被行政处罚过。天眼查信息显示,2018年6月25日马丽琅饮料公司因生产溴酸盐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饮用天然矿泉水被原广西河池市食药监局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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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2020年6月24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显示,商丘亳都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西巴马丽琅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巴马丽琅饮用天然矿泉水,溴酸盐检出值为0.011mg/L,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1mg/L。
天眼查信息显示,巴马丽琅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法定代表人王华桥,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公司自称“专注于世界长寿之乡巴马天然水的开发,总投资达数亿元”。目前,公司生产总部位于广西河池市巴马县,主要经营“巴马丽琅”牌系列天然矿泉水。(记者 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