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对互联网领域二十二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立案调查。
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其中,腾讯收购58同城股权涉嫌违法,被处50万元罚款。据悉,该案构成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但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市场监管总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向腾讯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其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证据、处罚内容,以及其依法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和要求听证权。腾讯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另悉,《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实施集中的,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实施集中、限期处分股份或者资产、限期转让营业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 对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规定的罚款,反垄断执法机构确定具体罚款数额时,应当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的时间等因素 "。基于上述调查情况和评估结论,市场监管总局给予腾讯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