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药监局发布关于药品市场检查结果的通告(2021年 第14号)。
通告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山东省药监局6月份组织对44家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开展药品GSP符合性检查、重点检查,对16家零售药店、医疗机构、疾控机构进行延伸检查。
其中检查药品零售连锁总部16家,2家不符合药品GSP的要求,相关企业所在地检查分局依法严肃处理,并监督企业整改到位;青岛李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山东梅公平民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处于暂停经营药品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