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了一则关于北京新面孔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京朝市监罚字〔2021〕5784号)。
处罚信息显示,该企业2021年4月25日在大众点评平台发布的“医美周四半价日”活动服务项目[菲洛嘉眼周1ml]商品详情页面显示门市价2880元,店内销售价格1760元;[进口果酸焕肤]商品详情页面显示门市价980元,店内销售价格680元,以上两款商品与店内销售的价格不符,均高于店内销售价格。
此外,该企业2021年4月25日在营业区域内张贴的[微针祛眼袋]海报中含有“不留疤”的词汇、在某平台发布的服务项目[不开刀祛眼袋]中含有“是否留疤:否”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广告语,该企业在店内张贴的广告海报是由自己设计制作张贴的,当事人在某平台发布的广告是由自己设计制作上传发布的,向某平台缴纳的合作费用属于信息技术服务费,故广告费无法计算。
公告称,上述行为违反了《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26万元。
对此,中国网财经记者致电北京新面孔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价格不一致”的行为,目前公司已经全部进行整改,“现在网页价格和门店价格已经完全一致;涉及一些‘夸大’的信息,公司也都已经进行了修改。”
而对于当初设定两个价格的原因,这位负责人称:“这是根据平台来的,平台有些规定不一样,通过平台促销、活动,导致价格折算下来是不一致的,其实这跟机构本身无关。”
天眼查显示,北京新面孔医疗美容机构创始于1999年,是一家医疗整形、医疗美容机构。主要从事美学植发、线雕美容、袪斑美白、眼部抗衰、塑身修型等业务。严佳现为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记者杜丁 实习记者安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