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公开表(2021年第13期,总第46期)显示,重庆黔城医药有限公司销售的200901批“柴胡”(生产单位:重庆众妙药业有限公司),经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样,经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性状】不符合规定(报告编号:GS2021YG00094),为劣药,被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