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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莫主打产品“水光针美容仪”宣称“28天皱纹数量减少41.73%” 消费者:智商税

飞莫主打产品“水光针美容仪”宣称“28天皱纹数量减少41.73%” 消费者:智商税
2021-07-20 15:21:37 来源:中国网财经

近日,宁波菲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飞莫”)宣布完成千万美元A轮融资,这也是飞莫自2017年成立以来完成的第三轮融资。

公开资料显示,该企业拥有女性美容护理品牌飞莫Femooi,旗下主要产品有Femooi水光美容仪、2号致皙光感精华、3号紧致抗衰精华等。

记者注意到,在某主流电商平台上,飞莫主打产品“水光针美容仪”被消费者质疑“没有效”,并称购买该产品为交“智商税”。

飞莫主打产品“水光针美容仪”宣称“28天皱纹数量减少41.73%” 消费者:智商税

宣称28天皱纹数量减少41.73% 未公布实验机构名称

记者在飞莫旗舰店看到,对于这款产品,商家宣称“实验测试肌肤改变效果明显”,并提到连续使用“飞莫家用水光仪”配合“专属3号精华”28天后,“仪器检测实验结果”肌肤含水量+37.4%、皱纹体积-25.86%、皱纹数量-41.73%、皱纹面积-21.1%。

记者注意到,在这份对仪器使用效果“精准定量”的宣传文案中,注明了测试结果出自第三方机构,但并未给出第三方机构的具体名称;对于测试人群,文案也仅模糊给出了“33名25-55周岁中国女性”的说法。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产品评测报告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主要来自于评测机构,一般来说,如果是权威机构出具的评测报告,企业都愿意公之于众,“为产品提供背书”。但像这份文案中这样,模糊的称之为“第三方机构”,很可能测试结果出自于一家并不出名的小机构。此外,测试对象的人群和数量也很重要,33名测试者这样的样本群体显然是偏小的,同时年龄跨度还高达30岁,这种情况一般应当给出各个年龄区间的样本数量,以示评测的公正性,“毕竟25岁和55岁,使用差异会非常大”,这种情况下给出的平均值,很可能并不准确。

飞莫主打产品“水光针美容仪”宣称“28天皱纹数量减少41.73%” 消费者:智商税

另有专家表示,像家用美容仪这样的医疗器械,如果在广告或者产品介绍中出现类似于“在家轻松抗初老”,同时精准给出定量效果,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往往会把这样的行为界定为“虚假宣传”(引人误解的宣传)。

资料显示,2019年11月,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公布十大虚假违法广告典型,其中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在列。

公告显示,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在重庆某百货有限公司“欧莱雅”专柜发布印刷品广告,其内容含有“法国碧欧泉8天、肌肤犹如新生愈颜、弹润、透亮源自活源精粹的愈颜力、奇迹水肌底精华露、无论年龄,无论肌肤状态、8天肌肤犹如新生、明星达人挚爱之选、众人见证8天奇迹、肌肤问题一并解决、68800人已经见证奇迹水带来的肌肤新生......”

欧莱雅方面由此被认定虚构使用商品的效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2019年6月,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万元。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贝贝在接受中国网财经记者采访时也表示,该产品的广告宣传中涉及“实验测试”、“消费者实测”以及“医生的建议”等内容,根据《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

王贝贝表示,如果该广告语对水光针美容仪的性能、功能、质量等内容的宣传与实际情况不符,误导消费者的,则该广告语涉嫌构成虚假宣传,违反《广告法》。

对此,中国网财经记者致函宁波菲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截至发稿,尚未收到任何回复。

涉嫌捆绑销售:买仪器还需买近500元精华

记者注意到,在相关电商平台,“水光针美容仪”相关购买套餐都捆绑其配套精华进行售卖,分别为“1号深层补水精华”、“2号致皙光感精华”、“3号紧致抗衰精华”。

据飞莫官方提示,使用该款美容仪如果不购买该店配套精华,使用其他精华或护肤品只能利用“红光嫩肤模式”促进吸收,但是无法使用其招牌“水光模式”进行导入。

而飞莫旗舰店显示, 3号紧致抗衰精华一盒(2ml/支*4支)官方售价499元,一个疗程需要购买两盒共八支,大概使用2个月左右。也就是说,如果想要最大化的使用该款产品,除“水光针美容仪”本身价格,每个月要花费499元购买精华配合使用。

虽然飞莫在其产品详情面承诺,“水光针美容评议”以换代修,质量问题终生质保,但配套精华素的售卖模式保证了飞莫产品营收的持续性。

据飞莫在某微信公众号投放的广告内容显示,官方旗舰店售卖的3号紧致抗衰精华特别添加了华熙生物专利成分GABA,和顶级抗皱原料青春肽—Matrixyl®3000。

飞莫主打产品“水光针美容仪”宣称“28天皱纹数量减少41.73%” 消费者:智商税

根据华熙生物年报,其涉及GABA的项目具体应用场景多为 “保健食品或食品原料”。而γ-氨基丁酸(GABA)是一种存在于人类大脑中的非蛋白质氨基酸,可以镇静神经、抗焦虑,具有降低血压、降低血氨等作用。目前未有明确的研究成果证明GABA具有“促进胶原蛋白新生,紧致肌肤”的作用。

另外,根据飞莫官方微博发布内容,其产品家用水光针美容仪得到众多明星、美妆博主以及网友的一致好评及推荐。

飞莫主打产品“水光针美容仪”宣称“28天皱纹数量减少41.73%” 消费者:智商税

但记者注意到,其微博“试用活动”反馈中涉及的普通网友账号(@宝宝海绵@小如呀@小琦猫)最近四年内都没有发博或者发博数量为0,即为大众所熟知的“僵尸号”,用户产品使用反馈疑为虚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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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知名一流医生头衔值得商榷

飞莫创始人、CEO崔泽浩不久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飞莫已与国内众多知名一流医生,包括中国整形美容协会理事张桂蓉医生、中国医师协会理疗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李远宏医生、上海交大医学院皮肤科刘钧天医生等达成深度合作,共同研发升级核心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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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记者查询后却发现,上述李远宏医生微博认证为“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皮肤科副主任”,但记者在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官方小程序“搜索医生”中并未查到李远宏医生的信息。医生执业注册信息查询网站显示,李远宏医生为“沈阳颜悦医疗美容有限公司沈河彩塔街医疗美容诊所”的执业医师。

在沈阳颜悦医疗美容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记者查到了李远宏医生的多项头衔,如中国整形美容协会下属分会的委员,但并未查到上述文案中所称“中国整形美容协会理事”的相关信息。

此外,刘钧天医生微博认证信息为“上海沪中医疗美容门诊部”,记者在医生执业注册信息查询网站查询发现,刘钧天为“上海歌特维康门诊部”执业医师,同时在上海沪中医疗美容门诊部、上海曜荣门诊部等多机构备案,但其执业、备案机构中并不包括上海交大医学院皮肤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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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桂蓉医生的微博认证为“上海景康门诊部美容皮肤科主任”,但在“医生执业注册信息查询网站”并未查到其注册信息。另据某社交媒体平台信息,有消费者反映“上海景康门诊部美容皮肤科”与该门诊部其他科室不在同一个地址,并认为该医疗机构“属于挂羊头卖狗肉、表里不一”。

飞莫主打产品“水光针美容仪”宣称“28天皱纹数量减少41.73%” 消费者:智商税

据飞莫官方微博显示,李远宏、朱腾、刘钧天三位医生曾通过视频的形式宣传其产品功效,三位医生均称,“飞莫透皮吸收技术能瞬间打开肌肤吸收通道让有效精华成分渗透吸收直达基底层”。朱腾还称,该种方式相较于传统涂抹式精华,“吸收率翻倍”。

资料显示,此前宁波菲莫已获两轮融资,2019年年末获香港Pacific Partners基金领投的千万元人民币天使轮及2021年1月获三启天盛独家投资的Pre-A轮。对此,业内人士表示,飞莫多次获融资背后,是美容仪市场的快速增长。

1月17日,天猫最新数据显示,2020年家用美容仪市场规模60-80亿,年复合增长率达到30%。根据天猫2020年618公布的交易金额显示,排名前三的家用美容仪品牌分别为雅萌、初普、宙斯,均为国外品牌,成交额分别达到8.88亿元、7.07亿元和1.30亿元。

资料显示,宁波菲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主打中高端家用美容仪产品。目前主要有洁面仪和水光仪两条仪器类产品线,配合精华液、面膜等配套护肤品。崔泽昊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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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显示, 2020年6月,斐珞尔(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以侵害外观设计专利为由将飞莫诉诸法院。(记者杜丁 实习生杨瑞诗)

(责任编辑:耿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