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安徽省药品质量公告 (2021年第3期,总第61期)。
公告显示,根据安徽省药品抽检计划,全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药品检验机构对本行政区域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抽查检验。
其中,安徽普健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地骨皮(生产批号:190901)总灰分不符合《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生产的1批次鸡内金(生产批号:190801)“性状”不符合规定。
恒诚制药集团淮南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美沙拉秦肠溶片(药品规格:0.4g,生产批号:1911271/1912271)释放度检查不符合规定。
河北康盛华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罗布麻叶(药品规格:特选,生产批号:202003002)性状、鉴别、总灰分检查及含量测定均不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