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定配眼镜监督抽查情况。其中,上海清眸光学眼镜有限公司在某电商平台销售的标称由其生产(或供货)“夏佐”牌近视眼镜,光学中心水平偏差实测+4.0mm(标准值应±3mm)、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实测+2.0mm(标准值应±1.5mm),均与强制性标准要求不符。
据悉,该指标不合格,容易使眼肌失去平衡,产生视疲劳、斜视、弱视,眼球酸胀等。
资料显示,上海清眸光学眼镜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1月27日,经营范围包括眼镜(除角膜接触镜)及配件销售、维修服务等。魏文为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12月17日,该公司因发布虚假广告被处以罚款1万元;2016年09月20日,该公司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被处以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