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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卓远堂互联网医院“美林郡中医诊所”因发布虚假广告被罚款80万元

甘肃卓远堂互联网医院“美林郡中医诊所”因发布虚假广告被罚款80万元
2021-09-30 15:30:56 来源:中国网财经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2021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第五批“铁拳”行动典型案例。其中,甘肃卓远堂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因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被罚款80万元。

案情显示,2021年3月17日,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甘肃卓远堂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美林郡中医诊所(以下简称“美林郡中医诊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大量的《产品介绍—宁耳组方》《产品介绍—活肺组方》产品广告宣传资料,该资料中印有“古方古法采药炮制”等字样。

经查,该公司在“中华网”健康栏目中发布的“兰州卓远堂中医馆——线上诊疗先驱”一文中宣传“年就诊量十万余”;在“兰州热线”资讯栏目发布的“兰州首家开通线上问诊互联网医院——卓远堂中医院”一 文中宣传“特约全国中医药院士、国医大师以及省内外优秀中医专家坐诊”等内容。同时,该公司客服人员以网络咨询方式向患者宣传“保证永不复发;我们使用的是200多年的秘方调理”“在我们这里看诊治愈的十几万患者里,很少有复发的”“平均治愈率在95%以上”“保证永不复发;有着十几万的康复案例”等内容。

甘肃卓远堂互联网医院“美林郡中医诊所”因发布虚假广告被罚款80万元

图片来源:信用中国

信用中国披露,在立案调查过程中,该公司法人喻龙陈述,产品介绍宣传资料、互联网广告是公司制定及发布的,网络聊天截屏有夸大虚假内容,其目的是为了提高诊所的知名度、夸大药的疗效、取得患者的信任,误导消费者进行消费,并提供就诊人数5083人次,涉案货值2701600元。广告制作的费用难以计算,无法提供广告费用票据。当事人对提供的证据无异议,对虚假宣传的违法事实认可。

该公司的广告宣传与事实不符,严重误导社会公众。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二十八条有关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七里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80万元的行政处罚。

记者搜索天眼查显示,甘肃卓远堂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7月29日,法定代表人为喻龙,其持有公司90%,王军山持有公司10%。

市场监管总局方面表示,不法经营者发布涉及中医药的虚假违法广告,误导社会公众健康观念,影响中医药事业有序发展,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市场监管部门将严厉打击涉及中医药的“神医神药”虚假违法广告,有效净化中医药广告市场。(记者 高多多)

(责任编辑:耿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