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月29日讯 今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了《关于全国互联网金融登记披露服务平台网络借贷类机构2018年11月信息披露情况的通告》,公布了119家网贷平台2018年11月的信息披露情况。其中42家网贷平台按照要求披露了5个应披露项的信息,剩余平台存在不同程度信息披露不完整的情况。
以下为通告原文:
关于全国互联网金融登记披露服务平台网络借贷类机构2018年11月信息披露情况的通告
2019年01月29日
按照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原银监会制定颁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有关要求,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制定发布了《互联网金融 信息披露 个体网络借贷》标准,并于2017年6月建立了集中式、防篡改的全国互联网金融登记披露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登记披露平台)。登记披露平台上线以来,通过强化自律管理和宣传教育,促进各接入机构增强合规披露意识,提高定期披露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现就登记披露平台网络借贷类会员机构2018年11月份信息披露情况进行通告。
以上截图来源于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通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