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瑞泰井矿正珠煤业发生一起死亡1人的安全事故。晋中市应急管理局接到山西省应急管理厅下发的《关于责令山西汾西瑞泰井矿正珠煤业有限公司停产整顿的通知》,要求责令该企业停业整顿不少于1个月。
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的通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决定,该事故的处罚整改由晋中市应急管理局进行落实,需派驻2名以上人员现场盯守,负责监督该矿进行整顿,严禁其从事井下采掘作业;并要加强停产整顿期间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
同时,整顿结束后,晋中市应急管理局需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复产复建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12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晋安办发〔2019〕10号)的规定组织复产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除本次受罚,该企业还在今年5月的检查中被发现诸多问题,晋中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对其进行了责令停产整顿3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罚款人民币壹佰零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同时,其总经理赵某某还被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
资料显示,山西汾西瑞泰井矿正珠煤业有限公司是由原山西左权恒隆煤业有限公司和原山西左权天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重组整合而成,整合后矿井生产能力为90万t/a。(记者 李宾 王嘉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