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 china.com

河南
当前位置:金融财经 > 理财 > 正文

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6.38亿元未披露 郑州煤电及4相关人被河南证监局警示

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6.38亿元未披露 郑州煤电及4相关人被河南证监局警示
2021-09-30 15:47:23 来源:中国网财经

9月29日晚间,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600121.SH)发布公告称,因控股股东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余额6.38亿元,未及时信披,公司及相关人员被河南证监局警示。

公告显示,经郑州煤电自查,截至2020年末,其控股股东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余额6.38亿元。截至2021年4月25日,前述占用资金已清偿。但上述资金占用事项,郑州煤电未履行审议程序,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二条、第三十条、第四十八条相关规定。

郑州煤电时任董事长于泽阳,时任董事、总经理张海洋,时任副总会计师余鑫,时任董事会秘书陈晓燕未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三条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五十九条规定,河南证监局决定对郑州煤电及于泽阳、张海洋、余鑫、陈晓燕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并要求其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增强合规意识,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机制,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对此,郑州煤电表示,收到上述函件后高度重视,已及时启动整改工作,并将认真反思、吸取教训,完善内控制度,切实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并督促相关人员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增强合规意识,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资料显示,郑州煤电成立于1997年11月,公司属性为地方国有企业,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与销售,兼营煤炭相关物资和设备的采购与销售等贸易业务。

目前,于泽阳担任郑州煤电董事长,张海洋为郑州煤电董事、总经理、总会计师(代)、陈晓燕为郑州煤电董秘、余鑫于6月8日因个人工作变动辞任副总会计师。(记者 李宾 王嘉浩)

(责任编辑:耿倩)

为您推荐

多部门齐心协力确保第四届消博会顺利进行

2024-04-12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

金价屡创新高,“黄金热”还能持续多久?

2024-03-13黄金最新价格 黄金最新价格今日金价 2024年黄金最新价格

“春风送岗”在行动 各地多措并举促就业暖民心

2024-03-05春风送岗 春季大型招聘会